致:尊敬的客户
您好!我司以下渠道加收排仓费和新增渠道要求:
1、DHL低申报收费通知:
接香港DHL最新通知,低申报货物附加费RMB450/票将于3月1日起正式生效,该生效时间不是货件提取日期,而是货件确定为低申报的日期,即任何在3月1日当天及之后被确定为低申报的货件(包括3月1日前寄出的货件),DHL将直接向寄件人收取相关费用,不会事先通知。(温馨提示:寄运货物时务必以收/发货方双方的交易价格作为货物的价值申报(包括样品及礼品,不能以出厂成本或采购成本作为申报价值)以上要求请知悉并转告寄件人,我司出货前不再一一核实,请严格执行,确保货物符合寄运要求,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寄件人承担。谢谢!
2、所有DHL渠道加收排仓费1元/KG。
3、我司深圳DHL欧美小货价可出口罩,单票不能超10KG ;另外乌兹别克斯坦此国家暂停服务。
以上排仓费含燃油附加费,生效时间:2020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