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小邮包合作协议
甲方:广州广悦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乙方:
甲乙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的法律、法规,本着互惠互利、平等合作、诚实守信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共同认定并履行以下协议条款:
一、业务范围:
甲方为乙方提供国际小邮包的寄运服务,包括国际挂号小邮包和平邮国际小邮包。
二、资费标准:
A:甲方执行所制定的对外收费标准,对寄往部分国家予以优惠,协议客户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。邮包如需按挂号方式寄运,乙方应付挂号费。
B: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动,对自身品牌的国际小邮包资费优惠政策进行调整,但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乙方。
C:甲方如有额外的附加服务费用,应按照实际服务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结算。
三、费用结算
A:结算币种:人民币
B:结算方式:
1:乙方应在甲方完成收寄前,提前预付当日所可能发生的费用,乙方对于预计费用不足时,应尽快在当天内结清当天的费用或者跟甲方友好协商,共同制定相应的风险押金,方便双方的财务结算。
2:乙方在每次交寄国际小邮包时,由甲方计算出应收资费,乙方应及时一次结清所欠的费用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费用。若乙方超过一个工作日仍不结清费用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所有欠款。同时,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协议。
四、协议期限
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签字起生效,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
五、邮件安全
为确保国际小邮包的正常传递和通信安全,甲乙双方就邮包安全明确如下条款:
A:乙方保证按国家法令许可范围和要求邮寄各类邮件。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关于禁止寄递和限量寄递物品的规定;乙方保证不寄含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物品、毒性物品、腐蚀性、放射性物品、生化制品、妨害公共卫生物品、侵犯知识产权的及国家法令禁止流通、寄递的其他物品、化工产品、非法出版物及国家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禁寄物品等。
B:乙方所邮寄的国际小邮包均接受甲方验视后方可寄发,甲方如发现不符合寄递规定的有权拒收,情节严重者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,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。
C:乙方保证所寄国际小邮包符合我司协议条文规定的邮件尺寸、重量、封装和封面书写规格等,并保证所寄邮包不会给人员及其它邮包造成伤害和污染。
D: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海关等执法部门的抽查和监管等工作。
E:由于乙方私自夹寄禁限寄物品、包装不妥或者所寄物品本身性质(指物品自然破裂、
溶解、腐烂、蒸发干枯或变形等)的原因造成邮寄物品损毁、短少或被相关部门扣留处理,及因
害人身安全,污染、损毁其他邮件或邮袋及各类设施、设备的,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。
F:乙方所寄国际小邮包必须符合规定,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、损毁或短少的,应由甲方查清责任段落,并按甲方跟乙方协商的的邮包补偿标准给予乙方相应补偿。
六、其他事项
A:若乙方变更名址,应提前及时书面告知甲方。
B: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。乙方为企事业单位的,须提供能有效证明其单位性质的证明材料。乙方未按时提供以上有效证明的,甲方可暂停执行此协议。
C:未经本协议双方的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书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。
七、争议处理
A:双方在合作期间发生争议,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B:因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,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八、本合同一式二联,双方各执一联。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、盖章后合同生效,并具有法律效力。
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。